论坛基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安凌会员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第2条 论坛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论坛的纪律维护由安凌客服中心负责。
第3条 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规则相抵触。
第二章 论坛正式认证用户
第4条 于论坛注册并通过本论坛身份认证之后即成为本论坛正式认证用户,获得论坛内所有普通用户权限。而未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为注册用户,其在论坛的各种权限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5条 使用不恰当的帐号名称和昵称者,将不会通过论坛身份认证,论坛有权禁止或删除该帐号。
第6条 论坛用户人人平等。
第7条 论坛用户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论坛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8条 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
第9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
第四章 论坛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11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个正式开放版块版主。
第12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13条 论坛用户有权发起对论坛管理人员的投诉。
第14条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五章 论坛管理
第15条 论坛设定由论坛坛主(论坛总坛管理组)、论坛总版主(论坛管理委员会)和论坛分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第16条 论坛坛主(论坛总坛管理组)负责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等一些论坛战略方面的事务,以及论坛改版、论坛功能增加增强等一些技术性方面工作。
第17条 论坛总版主(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论坛的事务解决、问题解答、版主管理、版块增减等事务性方面工作。
第18条 论坛分版主负责管理所辖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鼓励用户发帖等工作。
第六章 发帖规则
第19条 不可重复发同一篇帖子
第20条 在本论坛所属的所有讨论区中均不得发布任何进行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第21条 在讨论过程中发生争执,请各方克制,就事论事,禁止使用过激的语言,违反者将会被斑竹警告,并删除相关帖子
第22条 为便于各主题的检索和管理,主题标题中请尽量使用与内容相关的关键词,尽量使用正字,少用别字
第23条 不得公开讨论盗版软件、注册码、软件破解,同时禁止询问软件注册码、商业软件下载地址,违反者将被警告,并删除相关帖子
第24条 版主对会员的发帖警告只有一次,第二次再发生类似问题时,会员ID将会受到处罚直至删除ID
第25条 恶意灌水行为
1)发起无意义的投票帖
2)使用aaa、111等无意义的发帖
3)其它灌水行为
第26条 请注意发帖时确定对应版块发帖
第七章 处罚原则
第27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活动。
第28条 论谈用户发帖必须符合发帖规则,若违反发帖规则,论坛管理员可将其帖屏蔽隐藏或删除,并且该用户3天内不可发帖
第八章 责任声明
第29条 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0条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的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31条 论坛保留修改论坛基本规则的权利。
第32条 本基本规则自二0一四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请广大坛友严格遵守以上规则,爱护我们的论坛!